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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后勤服务中心 “八项”承诺措施

作者: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7-03-21 17:52:27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一、将后勤服务中心的职责范围、承诺事项、办事程序、报修电话在宣传栏公示,接受师生监督。

二、在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区域显著位置,设立宣传栏,将后勤服务中心人员岗位情况、职责、电话予以公布,随时接受师生求助和监督。

三、设置后勤服务意见箱,及时收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,并落实到人。

四、召开学生座谈会、问卷调查等形式,广泛征集意见,现场进行解释沟通,了解师生对后勤服务工作满意度。

五、及时回复学院办公网“意见建议”中有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的信息。

六、后勤服务人员统一着装,在工作期间要求必须着工作服上岗,佩带有“照片、姓名和岗位”的标牌。

七、全院师生有维修需求的,应当填写报修单,维修人员必须持维修单或派工单出工,师生填写的报修单,下午4:30前填写的,下午下班6:00前维修到位;下午4:30以后填写的,第二天上午12:00前维修到位。双休日、节假日报修的,应在报修当天18:00前维修到位,最迟在周末或假期结束第二天上午12:00前维修到位。如遇到技术原因或维修材料不到位,应按照以上时间要求给报修人反馈相关信息。

八、抓好责任落实和维修服务跟踪制度,设立报修填写台,同时设立报修电话方便学生报修和监督,报修电话为:0379-63500037。后勤将有专人对报修单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,抽查范围不少于总报修单的1/3。

后勤服务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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